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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在香港註了冊, 還要在日本註冊嗎?

答案是: 如果要辦配偶簽証, 就一定要通知日本政府機構!!

近來一直在準備文件, 為的就是要申請配偶簽証...
因為本人的日文還在幼稚園的程度, 所以基本上都是田中先生去問需要甚麼文件, 然後我就準備好給他...
因為我們在香港註冊, 所以第一件事要做的, 就是先通知日本政府機構我們已經結婚了!
這個步驟可以由日本領事館去做, 但需要兩個月時間去完成, 但因為距離田中先生要回日本的日子不遠了, 所以就辛苦田中先生自己回日本去市役所去辦, 我可以不用去, 他去交文件就可以, 我想他用了大約不到半小時就離開市役所了, 兩天後完成了註冊還會把証書空郵給我們, 不用自己去取 (當然, 如果會留在日本, 要自取也可以啦)

要準備的文件
  1. 外籍配偶的護照副本 (如果改了名字, 要用新的護照)
  2. 結婚証書
  3. 結婚証書翻譯本
  4. 改名契 (如果改了名字)
  5. 改名契翻譯本 (如果改了名字)
田中先生到了市役所再填表格, 這樣就好了~
其中結婚証書和改名契都要翻譯成日文, 本來還想請翻譯公司去做, 但田中先生說他能翻譯, 所以他就自己來, 想不到改名契裏面的法律詞語他也能譯, 太厲害了!!
以下是他的譯本, 需要的話可以參考啊~
橙色字是需要自己修改的地方~



結婚証書翻譯本


改名契翻譯本



































































































所有東西都交好, 田中先生就回來香港等收信件了~

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真的結婚了!

2015年4月6日

是本人的三十歲生日的日子
現在, 卻多了一點點意義, 因為~我們結婚了!!

今天一早就起來打扮, 因為我們只在律師樓註冊, 所以也不用太多的打扮了, 頭梳好, 穿上之前選好的衣服就出門了!
因為父母都不在香港, 找了兩位好友來做我們的見證人, 也有朋友來拍照, 簡簡單單註冊好了, 我們就正式成為夫妻了!

中間有一點點小插曲, 首先要說說, 我們找的是所有香港人都知道, 出名"爛做"的律師樓, 但勝在快靚正, 所以, 那一點點的小插曲也不算是甚麼...只是, 有點搞笑啦...
事情是這樣的....註冊前還有一些文件要簽, 就是說香港奉行一夫一妻制之類的acknowledgement, 律師有一個助理, 助理會負責先和我們簽文件, 但是, 那個助理拿著中文版的文件進來, 然後跟田中先生說:「田生, 麻煩您, 呢度有啲文件要你地簽左先。」然後, 我們全場爆笑....第一次見日本人名都應該知道人家姓田中吧.....還要一直對他說廣東話....
然後, 我一班"好朋友"當然一直的叫我田太啦=.=

怎樣也好, 註冊還算順利, 只是田中先生那難讀的名字令律師讀了好多次都沒讀準...算了, 最重要, 是我們真的結婚了!!

因為是非常簡單的註冊, 所以半小時就攪定, 註冊好了, 去舊東家的餐廳吃飯, 因為其中一位朋友以前在那家餐廳工作, 也告訴了餐廳的人員今天是我生日, 所以, 有很大很大的壽桃送啊!
然後, 還有會噴煙的甜點!!!!!
謝謝各位!

下午沒事幹, 去朋友家和他們家的小貓玩, 然後就去西沙茶座吃泰國菜...
這樣的一天, 太充實了!

2015年2月26日 星期四

在香港註冊是怎樣的?

好了, 說說我們註冊的手續吧, 很多港日夫婦都會選擇在日本註冊, 田中先生的會計師朋友一知道, 反應很大, 因為, 在香港結婚, 夫妻的現有資產都會被分一半, 他是想叫田中先生放棄在香港註冊吧....而事實上, 這樣說更堅定了他要在香港註冊的念頭....(香港樓價比日本貴多了!!)

其實在哪兒註冊都沒所謂, 我只是想簡單的把事情做完~
還有很多事情在後頭呢.....配偶簽証才是最後的步驟, 所以, 其他一切簡單就好~

那麼, 我們辦結婚的整個過程是怎樣的呢? 請看以下~

1. 想好以甚麼形式證婚

因為我們定好的結婚日期是公眾假期, 而且我們要趕及處理我的日本配偶簽証, 所以不能等正常的排期在註冊處結婚, 而且我們也不想大搞, 所以就決定去律師樓註冊, 市面上有很多律師樓也有這樣的服務, 而我們選的, 是最"爛做"的一間, 我想是香港人的話, 大家也能猜到是哪一家了吧....

其他的當然可以在註冊處證婚, 叫律師到婚禮現場證婚, 或是去教堂給神父牧師證婚...
我們在律師樓證婚, 程序上跟律師到婚禮證婚比較相似, 只是地方不同罷了...

2. 擬結婚通知書

香港是依英式法律, 在結婚前先要做一份"擬結婚通知書", 就是告訴大家"我們要結婚了, 沒有人反對我們吧!" (事實上我不知道有人反對會怎樣:P)

正常的話在律師樓結婚, 律師樓都會代辦這份擬結婚通知書的, 但因為田中先生的文件有點問題, 他們說我們自己先辦會好一點, 所以, 我們也經歷了自己去交的這一部分....

注意!!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必需三個月內結婚, 否則就要從新提交

先要到婚姻註冊處申請...但是, 要先在網上預約, 我們是因為被律師樓轟走了, 沒有預約, 立即去註冊處也沒有用, 所以記得要先預約啊! 以下是網址: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bookgivingmarriage.htm

選"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選"預約":

然後按照您的證婚方法去選:

按指示輸入二人的資料, 再選日子和註冊處就可以了!
預約好, 其中一位去就可以了!

如非在註冊處註冊, 預定日子要帶同律師資料
個人資料的話, 二人的身分證就可以了, 外藉的話就帶護照好了
收費$305, 要填好表格, 職員會告訴你在哪兒簽名, 簽完名, 就去宣誓, 確認二人所報的資料都正確

因為田中先生不懂中文, 他的經歷是很慘的, 原本他自己去, 最後我要向公司立即請假去救他....
不要以為公務員的英文都很好, 你想太多了...他們一見到我來了, 立即用中文不停跟我說話, 田中先生一句也不明白, 我還要譯給他聽....連問田中先生的問題, 他們也只對我說....但好笑的是, 他們叫田中先生宣誓, 而不是我.....那一刻我真的覺得公務員們的腦袋是沒救了.....

所以, 如果你的另一半不懂廣東話, 強烈建議你可以自己一個去, 怕文件有問題要立即問他, 那就兩個人一起去, 不要讓他自己一個去受苦.....(田中先生....是我對不起你.....)

3. 拿登記官信

宣誓完畢, 交了錢, 職員會告訴你甚麼時候能回去拿登記官信, 那個日子會是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的第十四個工作天, 登記官會證明沒有人反對你們的婚姻, 就可以結婚了!

4. 去律師樓

拿到登記官信以後, 也是身份證, 護照, 連同登記官信交給律師樓就可以!
然後就可以等結婚的大日子到來了!

費用方面....
我們那家律師樓的收費是平日$1900, 假日$2900
因為我們自己去辦好了登記官信, 所以只收我們$2500
比起在註冊處證婚貴一點, 但快捷方便, 不用計日子去註冊處交擬結婚通知書, 比較容易安排到合適的時間
田中先生跟我都在香港, 如果要到日本一趟, 機票也不只這個費用吧! 而且我們的結婚日是在復活節, 機票一定很貴.....
我公司的同事聽到我這個提議, 也決定跟他的台灣人未婚夫這樣註冊~

本人原本就是急性子(香港人嘛....), 現在定好了日子, 心也安定下來了一點...
就等Big Day的來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