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在香港註了冊, 還要在日本註冊嗎?

答案是: 如果要辦配偶簽証, 就一定要通知日本政府機構!!

近來一直在準備文件, 為的就是要申請配偶簽証...
因為本人的日文還在幼稚園的程度, 所以基本上都是田中先生去問需要甚麼文件, 然後我就準備好給他...
因為我們在香港註冊, 所以第一件事要做的, 就是先通知日本政府機構我們已經結婚了!
這個步驟可以由日本領事館去做, 但需要兩個月時間去完成, 但因為距離田中先生要回日本的日子不遠了, 所以就辛苦田中先生自己回日本去市役所去辦, 我可以不用去, 他去交文件就可以, 我想他用了大約不到半小時就離開市役所了, 兩天後完成了註冊還會把証書空郵給我們, 不用自己去取 (當然, 如果會留在日本, 要自取也可以啦)

要準備的文件
  1. 外籍配偶的護照副本 (如果改了名字, 要用新的護照)
  2. 結婚証書
  3. 結婚証書翻譯本
  4. 改名契 (如果改了名字)
  5. 改名契翻譯本 (如果改了名字)
田中先生到了市役所再填表格, 這樣就好了~
其中結婚証書和改名契都要翻譯成日文, 本來還想請翻譯公司去做, 但田中先生說他能翻譯, 所以他就自己來, 想不到改名契裏面的法律詞語他也能譯, 太厲害了!!
以下是他的譯本, 需要的話可以參考啊~
橙色字是需要自己修改的地方~



結婚証書翻譯本


改名契翻譯本



































































































所有東西都交好, 田中先生就回來香港等收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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